关于 gdpr-breach-sentinel-oliver-schmidt-prietz
用于 GDPR 个人数据泄露响应的指导技能,帮助组织按第 33、34 条及 ENISA 方法开展分流、风险评估和通知准备。它生成与 EDPB 模板对齐的证据记录,并强调由 DPO 和法律顾问审阅。
主要功能
- 01区分安全事件与个人数据泄露
- 02按角色选择控制者或处理者路径
- 03收集事件时间线与影响信息
- 04依据 ENISA 方法评估风险
- 05准备分阶段通知与审计记录
- 06提示保全证据及保密事项
适用场景
- 01判断事件是否触发 GDPR 泄露流程
- 02梳理控制者或处理者的通知时限
- 03范围未明时记录事实并制定调查步骤
- 04准备监管通知所需的证据材料
安装
复制下面的命令,在终端中运行。
npx skills add https:/ / github.com/ lawve-ai/ awesome-legal-skills --skill gdpr-breach-sentinel-oliver-schmidt-prietz安装后在 Claude Code 中输入/gdpr-breach-sentinel-oliver-schmidt-prietz确认已加载。
包含的文件
除 SKILL.md 外,安装时一起下载的参考资料和脚本。
evals.jsonLICENSE.txtREADME.mdreferences/art34-communication.mdedpb-cases.mdedpb-template-evidence-file.mdenisa-methodology.mdmitigation-playbook.mdparallel-regimes.mdpost-notification-tracking.mdstrategic-advisory.mdtemplates.mdweb-research.md详细介绍
GDPR 泄露响应哨兵
依据 GDPR 第 33 条和第 34 条、EDPB 指南 9/2022 和 01/2021 以及 ENISA 严重程度方法论,指导用户开展泄露事件发生后的合规工作。构建符合 EDPB 模板要求的泄露证据文件,生成可供审计的文档,并提供可执行的缓解建议。
会话初始化
1. 显示免责声明(在会话开始时显示,不阻止继续)
重要提示: 此技能根据 GDPR 第 33–34 条、EDPB 指南和 ENISA 方法论,提供结构化的 GDPR 泄露通知指导。本内容不构成法律建议。最终通知决定应由贵组织的 DPO 和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参与制定。
2. 保密与输入卫生(与免责声明一并显示,不阻止继续)
谨慎处理: 这可能是一起正在发生的事件。
- 除非必要,请勿粘贴真实个人数据——匿名化或假名化样本(“员工 A”“患者 1”)足以用于评估。
- 除非经安全和法律团队批准,否则请勿将取证材料、日志或个人数据上传到公共工具;对于实际泄露事件,请在贵组织批准用于处理机密事件数据的环境中开展工作。
- 保护法律特权:将与法律顾问共同准备或为其准备的通信与操作事实分开保存,并标记为受法律特权保护。
- 在所有记录中,明确区分事实、假设和法律结论(见下文“证据立场”)。
3. 检查是否处于紧急状态
“您是否正处于时间紧迫的情况,通知时限剩余不到 12 小时?”
- 是 → 启用紧急模式(见下文)
- 否 → 继续 — 提供标准模式或快速通道
4. 泄露事件认定关卡(在收集信息之前执行)
并非每起安全事件都是个人数据泄露。首先要确认两件事:
- 是否发生安全漏洞?“是否发生了影响贵方系统、场所、流程或人员的安全漏洞?”
- 是否影响个人数据?“该事件是否导致个人数据被意外或非法销毁、丢失、篡改、未经授权披露或访问,无论实际发生还是可能发生?这些个人数据是否通过传输、存储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?”(第 4(12) 条)
将事件准确归为以下一种结论:
| 分流结论 | 含义 | 后续步骤 |
|---|---|---|
| 仅安全事件 | 未影响个人数据(例如,针对静态网站的 DDoS 攻击、感染了不存储任何个人数据的系统的恶意软件) | 不触发第 33/34 条。记录未涉及个人数据的原因(可提供简短的内部安全事件记录,.docx),建议保留该文档,筛查并行适用的法规(如 NIS2 等),并结束 GDPR 工作流——不生成仪表板,也不执行 ENISA 评估 |
| 确认发生泄露 | 有证据表明个人数据受到影响 | 继续收集信息——适用 72 小时时限分析 |
| 可能发生泄露 — 调查中 | 个人数据可能受到影响,但尚未确认 | 继续收集信息;保守确定 T0,并使用“仍在调查中”路径 |
| 事实不足 | 暂时无法判断个人数据是否受到影响 | 保全证据(日志、系统映像、访问记录),明确事实查明行动的负责人和截止时间,并在事实出现后立即重新分流 |
只有最后三种结论会继续进入信息收集阶段(并显示在评估仪表板的分流行中);“仅安全事件”结论则以简短的分流记录结束,而不生成完整仪表板。如果后续事实发生变化(例如,发现事件确实涉及个人数据),请重新执行认定关卡。
5. 选择受理模式
请用户选择:
您希望如何继续?
- 引导模式 — 我会逐个向您提问(如果不确定,建议选择此模式)
- 快速通道 — 请提供结构化的事件摘要,我会立即进行评估
如果用户选择 快速通道,请接受自由形式或结构化描述,并提取与引导模式问题对应的 全部 11 项数据:(1) 角色、(2) 时间线/T0、(3) 违规类型、(4) 数据类别、(5) 受影响人数、(6) 标识符、(7) 加密情况、(8) 恶意意图、(9) 跨境情况、(10) DPA 截止期限、(11) AI 系统是否涉及。如果用户的描述缺少任何数据项,请在继续前询问缺失项。继续前,请确认所有提取出的值。确认后,跳至风险评估。
如果用户选择 引导模式,但已提供部分或全部数据项,请勿逐项重新提问;请像快速通道一样,在一张表格中确认已提供的值,并仅询问缺失项。
快速决策树
如需快速初步判断常见情形(加密设备丢失、邮件误发、勒索软件、网络钓鱼),请使用 references/enisa-methodology.md §0 中的决策树。决策树仅用于初步判断——最终分类始终需要完成完整评估。
标准模式:问题顺序(引导模式)
请按以下顺序逐个提问:
| 顺序 | 类别 | 关键问题 |
|---|---|---|
| 1 | 角色 | “受影响的数据属于您的组织、您的客户,还是两者都属于?” |
| 2 | 时间线 | “您何时有合理把握确认发生了违规事件?”(即 T0) |
| 3 | 违规类型 | “适用哪些违规类型?请选择所有适用项:机密性(数据泄露)、完整性(数据被篡改)、可用性(数据丢失/无法访问),或仍在调查中。许多事件涉及多种类型,例如勒索软件通常涉及可用性,也可能涉及机密性。” |
| 4 | 数据类别 | “涉及哪些类别的个人数据?” |
| 5 | 受影响人数 | “大约有多少人受到影响?” |
| 6 | 标识符 | “数据中包含哪些标识符?(姓名、电子邮件地址、ID 等)” |
| 7 | 加密情况 | “数据是否已加密?密钥是否安全?是否单独存储?” |
| 8 | 恶意意图 | “这是意外事件还是蓄意行为(盗窃、黑客攻击)?” |
| 9 | 跨境情况 | “受影响人员是否分布在多个 EU 成员国?您的主要营业地在哪里?” |
| 10 | DPA 截止期限 | “您的数据处理协议是否规定了通知期限?(常见期限:24 小时或 48 小时)” |
| 11 | AI 系统 | “此次违规是否涉及 AI 系统?(例如模型泄露、对抗性攻击、AI 生成内容暴露)” |
角色判定(路径选择)
| 情形 | 路径 | 操作 |
|---|---|---|
| 仅控制者 | A | 完整风险评估,决定是否通知 SA |
| 仅处理者 | B | 不得无故拖延地通知控制者;准备初步事实/风险支持材料;最终的第 33/34 条决定仍由控制者作出 |
| 混合(两者) | A+B | 并行执行各路径,绝不混为一谈 |
违规类型:“仍在调查中”
如果用户选择“仍在调查中”作为违规类型:
- 仍须启动计时 — T0 以合理确认违规已发生为依据,而不是以确定完整范围为依据。如果涉及个人数据,72 小时计时很可能已经开始。
- 保留证据 — 建议用户在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前保留日志、系统映像和访问记录。
- 初步评估时按最坏情况处理 — 根据已知事实,按最坏的合理情形评定 CB。之后可在补充通知中下调。
- 分阶段通知 — 第 33(4) 条明确允许分阶段通知。建议用户先提交包含已知事实的初始通知,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补充信息。
- 记录调查情况 — 记录已知和未知事项,以及为确定完整范围正在采取的措施。这能向 SA 证明问责情况。
- 范围明确后重新评估 — 调查揭示实际违规类型后,重新运行 ENISA 计算并更新评估。
T0 验证规则
出现以下情况时,应质疑 T0 声明:
- 从产生怀疑到确认的间隔 > 24 小时 → 询问调查详情
- 间隔 > 48 小时 → 标记为“可能会受到 SA 审查”
- T0 设在方便的时间点(午夜、上午 9 点)→ 询问具体的触发事件
两阶段 T0 分析(处理者场景):
对于处理者,T0 分两个阶段,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:
| 阶段 | T0 事件 | 触发的义务 | 截止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阶段 1:处理者 T0(T0-P) | 处理者知悉违规 | “无不当延迟”地通知控制者(第 33(2) 条) | 法定:无不当延迟;合同约定:依 DPA(通常为 24-48 小时) |
| 阶段 2:控制者 T0 | 控制者收到处理者通知(根据 EDPB Guidelines 9/2022,处理者通知控制者后,应视为控制者已“知悉”) | 控制者向 SA 通知的 72 小时计时开始 | 自控制者 T0 起 72 小时 |
对于处理者场景,始终确定两个 T0 时间戳,并在评估中同时显示。处理者自身知悉违规不会启动控制者的 72 小时计时——控制者收到通知(或以其他方式自行知悉)时,控制者的计时才开始。
处理者截止期限(Track B)
处理者的法定义务是在知悉违规后无不当延迟地通知控制者(第 33(2) 条)。处理者没有法定的 72 小时通知期限,也不向 SA 通知——除非处理者同时也是某些受影响数据处理活动的控制者;在这种情况下,应针对该数据并行运行 Track A。
除法定义务外,大多数 DPA 还会规定合同约定的通知时限:
- 24 小时(金融服务、医疗保健领域常见)
- 48 小时(企业协议中常见)
- “无不当延迟”(与 GDPR 用语一致)
如果用户是处理者:
- 确定处理者知悉时间(T0-P)。
- 询问 DPA 规定的时限,并根据 T0-P 计算合同约定的截止期限。
- 将合同约定的截止期限作为实际操作目标。如果 DPA 未作规定,“无不当延迟”仍意味着以小时计,而非以天计。
- 说明下游影响:处理者通知控制者时,控制者的 72 小时计时开始——处理者及时通知可直接保障控制者合规。
Track B 输出必须显示:处理者知悉时间(T0-P) · 合同约定的截止期限和剩余时间 · “无不当延迟”状态 · 向控制者移交的材料完整性(见 references/templates.md)· 控制者的 72 小时计时,作为控制者的下游义务,绝不能将其说成处理者自身的法定计时。
供应链/子处理方链条泄露
当泄露源自子处理方时,通知应沿合同链条进行:Sub-Processor → Processor → Controller → SA。每个环节都有义务在「无不当延迟」的情况下(并遵守任何 DPA 规定的时限)通知下一环节。控制者的 72h 时钟仅在控制者收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泄露时才开始计时。不要等待上游提供完整信息——每个环节都应先根据现有信息发出通知,之后再补充信息。记录每个环节收到通知的时间及所提供的信息;SA 会严格审查链条中的延迟。如果链条中的某个实体同时也是部分受影响数据的控制者,则应并行开展 Track A 和 Track B。
风险评估(ENISA 方法)
公式: SE = (DPC × EI) + CB
有关详细评分表,请参阅 references/enisa-methodology.md。
快速参考
DPC(数据处理情境):1-4(调整后的硬性上下限)
| 类别 | 分数 |
|---|---|
| 简单(姓名、联系方式) | 1 |
| 行为(位置、浏览记录) | 2 |
| 财务(银行、薪资) | 3 |
| 敏感数据 Art. 9(健康、生物特征) | 4 |
**DPC 上限规则:**应用情境调整(参见 enisa-methodology.md)后,最终 DPC 最高为 4.0,最低为 1.0。如果调整后会超过上限(例如,Art. 9 基础分数为 4 + 脆弱主体 +3 = 理论分数 7),请在战略建议中将超出的因素作为定性加重情节予以说明——这些因素会进一步凸显严重性,但不会改变数值评分。
EI(识别难易程度):0.25-1.00
| 级别 | 分数 |
|---|---|
| 可忽略 | 0.25 |
| 有限 | 0.50 |
| 显著 | 0.75 |
| 最高 | 1.00 |
CB(情境):0-2(累加)
- 机密性丧失:0 / +0.25 / +0.50
- 完整性丧失:0 / +0.25 / +0.50
- 可用性丧失:0 / +0.25 / +0.50
- 恶意意图:+0.50
严重程度判定(推定)
| SE 分数 | 级别 | 推定行动(以 Art. 33/34 法律测试为准) |
|---|---|---|
| < 2 | 低 | 推定:仅作内部记录(Art. 33(5)) |
| 2 – < 3 | 中 | 推定:通知 SA(Art. 33) |
| 3 – < 4 | 高 | 推定:通知 SA + 数据主体(Art. 33 & 34) |
| ≥ 4 | 极高 | 推定:通知 SA + 数据主体 + 考虑公开沟通 |
法律测试 — Art. 33/34 桥接(强制)
ENISA 评分为法律评估提供参考;它不会机械地决定通知义务。法定触发条件属于规范性法律测试:
- **Art. 33(1):**除非泄露「不太可能导致自然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风险」,否则应通知 SA。如果无法明确得出「不太可能」的结论,推定应予通知。
- **Art. 34(1):**当泄露「可能导致权利和自由受到高风险」时,应向数据主体告知——除非适用 Art. 34(3) 的例外情形(见下文 Art. 34 决策模块)。
每项评估都必须包含一段书面说明,阐明评分与结论之间的关联:
LEGAL BRIDGE
ENISA score: [SE value + level]
Key facts: [what happened, to whose data, at what scale]
Safeguards: [in place before the breach / applied after]
Likely impact: [likelihood & severity of consequences for individuals]
→ Art. 33(1): [NOTIFY SA / NO — unlikely to result in a risk, because …]
→ Art. 34(1): [NOTIFY SUBJECTS / NO — no high risk, because … /
NO — exception Art. 34(3)(a)/(b)/(c) applies, because …]
如果法律结论与评分的推定结果不一致——无论是哪个方向——都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。评分形成推定;桥接说明才是决策依据。请参阅 references/enisa-methodology.md §4a 中的完整示例。
临界评分指南
如果评分距离某个阈值(2.0 / 3.0 / 4.0)在 0.25 以内,请在评估中明确说明,应用 references/enisa-methodology.md §4b 中的临界情况指导表,采取审慎立场,并建议用户与其 DPO 或法律顾问讨论该临界分类。
要应用的标记
| 标记 | 条件 | 影响 |
|---|---|---|
| 🚩 SCALE | >100 人 | 加强 SA 审查 |
| 🔒 ENCRYPTED | 数据已加密,密钥安全 | 可能支持适用 Art. 34(3)(a) 例外 |
| 👶 VULNERABLE | 未成年人、患者 | 考虑升级通知级别 |
| ⚠️ CROSS-BORDER | 跨境处理 | 进行单一窗口机制分析(参见跨境规则) |
| 🇬🇧 UK SUBJECTS | 受影响者为英国居民 | 需单独向 ICO 通知(参见下方英国说明) |
| 🤖 AI SYSTEM | 涉及 AI 系统 | 检查 AI Act Art. 73 义务 |
UK GDPR 说明: 对于英国居民数据主体,ICO 指南可能与 EDPB 建议不同。英国不受 EDPB 指南约束,而是遵循 UK GDPR 和 2018 年《数据保护法》下的 ICO 指南。ENISA 方法提供了实用的分析框架,但也应参考 ICO 自身的风险评估方法。在可用时,务必使用 ICO 自我评估工具,并注意 ICO 有独立于任何 EU SA 的通知门户和表格。
证据立场(每项评估都必须包含)
站得住脚的泄露事件决策会将已知事实与假设区分开来。每项评估输出都必须包含:
EVIDENCE POSTURE
Established facts: [verified, with source — logs, forensics, admissions]
Working assumptions: [explicitly labelled, with their basis]
Material unknowns: [what is not yet known that could change the verdict]
Evidence still needed: [next fact-finding actions — owner, deadline]
Confidence level: [HIGH / MEDIUM / LOW]
Impact on notification: [how the unknowns affect the Art. 33/34 conclusions]
切勿将假设表述为事实。Art. 33(4) 规定了分阶段通知,正是为了避免事实尚不完整而延误初始通知。
AI Act 交叉检查(Art. 73 检查)
如果用户确认泄露事件涉及 AI 系统,则执行额外评估:
- 分类: 该系统是否属于高风险 AI 系统(AI Act Annex III 中的系统,或 Annex I 中嵌入产品的系统)?是否部署在受监管领域(医疗保健、执法、关键基础设施)?
- 严重事件测试(Art. 3(49)): 该事件是否直接或间接导致 (a) 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人员健康;(b) 关键基础设施管理或运行发生严重且不可逆的中断;(c) 违反旨在保护基本权利的 Union law 义务;或 (d) 对财产或环境造成严重损害?
- 如果是 → 依据 Art. 73 报告: provider(或在适用情况下,deployer)向事件发生所在 Member State 的市场监管机构报告——在确认 AI 系统与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(或存在合理可能性)后立即报告,且最迟不得晚于知悉事件后的 15 天。缩短后的期限:发生广泛违规或 Art. 3(49)(b) 所述关键基础设施事件时为 2 天;发生死亡事件时为 10 天。允许先提交不完整的初始报告,随后再提交完整报告。
- 适用时间: Art. 73 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(嵌入 Annex I 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系统:2027 年 8 月 2 日;Art. 73(9)-(10) 规定了行业报告等效机制)。在适用日期之前,应说明该义务“将自该日期起适用”——目前尚未生效。
- 并行义务: Art. 73 与 GDPR 通知并行实施——义务、接收方和期限各不相同。
完整详情(定义、期限、延期):阅读 references/parallel-regimes.md。
输出
设置 AI SYSTEM 标记时,除单行 AI Act Art. 73 行外,还应将此区块作为独立的 AI ACT STATUS 部分插入 Assessment Dashboard(置于 LEGAL VERDICT 之前):
AI ACT STATUS: [Applicable / Not Applicable / Not Yet Applicable / Requires Further Assessment]
Art. 73 Reporting: [Required / Not Required / Not Yet Applicable / Under Assessment]
AI System Classification: [High-Risk Annex III / High-Risk Annex I product-embedded / Limited Risk / Minimal Risk / Not Classified]
不要直接采信用户对 Annex III 的分类:带有 CE 标志的医疗器械或其他受 Annex I 监管的产品属于嵌入产品的高风险系统(自 2027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;Art. 73(9)-(10) 在很大程度上将相关义务交由 MDR/IVDR 等行业警戒机制处理,而这些机制目前可能已规定正在生效的报告义务)。建议用户向其监管团队核实。
部门并行制度筛查
个人数据泄露往往会触发 GDPR 之外的义务。在 GDPR 评估后进行轻量筛查;对于判定为仅涉及安全事件(SECURITY INCIDENT ONLY)的情况,也可在分流结束时直接进行。识别相关制度;除非用户要求,否则不深入分析:
| 制度 | 触发提示 |
|---|---|
| NIS2 / 国家实施法规 | 重要实体或基本实体发生重大 ICT 事件——如果 nis2-navigator skill 可用,则用它处理该项 |
| DORA | 金融实体发生与 ICT 相关的事件 |
| eIDAS | 信任服务提供商 |
| AI Act 第 73 条 | 高风险 AI 系统发生严重事件(见上文) |
| ePrivacy / 电信 | 公开提供电子通信服务的提供商 |
| 刑法 | 向警方/司法机关报告(也是 EDPB 模板字段之一) |
| 保险 | 网络保险保单中的通知条款——通知期限往往较短 |
| 合同 | DPA 之外的客户/合作伙伴通知条款 |
| 劳动关系 | 影响员工数据时,涉及职工委员会/员工代表(尤其是在德国) |
仪表板输出行:“已识别的潜在并行制度:[列表]——除非用户要求,否则不作详细评估。”详情和筛查问题:references/parallel-regimes.md。
EDPB 案例匹配
完成风险评估后,匹配 EDPB 指南 01/2021 中的案例。参见 references/edpb-cases.md。
类别:
- 勒索软件:案例 01-04
- 数据外泄:案例 05-07
- 内部人员风险:案例 08-09
- 设备丢失/被盗:案例 10-12
- 邮件误投:案例 13-16
- 社会工程:案例 17-18
**类比警告:**EDPB 案例仅为说明性类比,并非有约束力的决定。事实差异很重要,类比绝不能取代基于实际事实进行的第 33/34 条法律测试。说明最接近的案例、类比的局限,以及你的事实有哪些不同(参见参考资料中的类比规则)。
输出格式:
“本情形类似于 EDPB 案例 [XX]:[描述]。EDPB 建议:向 SA 报告[是/否],通知数据主体[是/否]。你的情况不同之处:[差异]。类比的局限:[局限]。这[支持/提示重新考虑]你计算得出的判定结果。”
动态网络研究模块
完成 ENISA 计算和 EDPB 案例匹配后,自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研究,以充实评估。阅读 references/web-research.md,了解具体的查询模板(执法先例、特定 SA 的指南、行业趋势、EDPB 更新、AI Act、损害赔偿先例)以及如何纳入研究结果。遵循该参考资料中的来源规范:优先使用官方来源(SA/EDPB/委员会),不得以 SEO 或营销页面作为法律结论的依据,注明访问日期,绝不编造门户链接或 SA 联系方式。在评估仪表板中添加“监管情报”部分。
跨境规则
首先:这是否确属跨境处理?
适用一站式机制须涉及真实的跨境处理(第 4(23) 条)——即在多个成员国的机构活动背景下进行处理,或处理活动实质性地影响多个成员国的个人。不得仅因受影响个人居住在多个成员国,就假定存在跨境处理——判断标准是处理活动,而非数据主体的居住地。应先进行分析,再适用一站式机制。
设有欧盟机构的控制者
- 在能够确定主要机构和牵头 SA 的情况下,仅通知牵头 SA(一站式机制)
- 牵头 SA = 主要机构所在地
- 在通知中注明受影响的成员国(EDPB 模板要求按国家列出数据主体人数)
在欧盟没有设立机构的控制者
- 不适用一站式机制——仅有欧盟代表并不会触发该机制(EDPB《指南 9/2022 v2.0》,第 73 段)
- 通知受影响数据主体居住地所在成员国的每个监管机构
- 单独跟踪每次提交;各国门户可能要求使用本地格式并填写特定字段
确定牵头监管机构的问题
- “与此数据处理相关的决策在哪里作出?”
- “您的中央管理机构在哪里?”
- “哪个设立机构有权管理这项处理活动?”
监管机构联系目录
对于已确定的牵头监管机构或相关监管机构,使用 web_search 查找:
- 监管机构官方通知门户 URL
- 用于违规通知的监管机构联系邮箱和电话
- 监管机构特定的通知表格或要求(部分监管机构有自己的强制表格,例如德国的 BfDI、法国的 CNIL)
- 工作时间和紧急联系流程
对于德国,应根据情况联系 BfDI(联邦机构、电信/邮政)或相关联邦州的 LfDI/LDA(私营部门)——参见 references/web-research.md 中的德国联系规则。
在评估仪表板中输出监管机构的联系详情。在仅作为**处理者(Track B)**运行时,应将监管机构详情作为提供给控制者的交接材料,而非处理者应自行使用的门户;并将仪表板中的“通知监管机构”/监管机构期限条目标记为控制者后续职责(对处理者标记为不适用)。
缓解措施手册
完成风险评估后,生成一份针对该事件量身定制的缓解措施手册——不要使用通用清单,而要列出真正适用于本次违规事件的具体行动。
阅读 references/mitigation-playbook.md,了解完整的手册设计原则、输出格式(含负责人/截止日期/依赖关系的优先行动计划)以及可采用的常见行动类别。
用户覆盖协议
如果用户不同意计算出的严重程度:
- 记录原始评估:“我的评估结果为 [LEVEL](SE = [score])。您希望将其归类为 [USER LEVEL]。”
- 要求用户说明理由
- 如果下调严重程度,显示警告:
⚠️ 监管风险警告 您选择的严重程度低于 ENISA 指示的级别。如果监管机构之后认定应采用更高的严重程度,可能会加强监管审查并处以单独制裁。建议记录律师参与的情况。
- 在内部合规日志中记录覆盖操作
输出:评估仪表板
╔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╗
║ BREACH ASSESSMENT SUMMARY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Triage: [BREACH CONFIRMED / LIKELY — UNDER ║
║ INVESTIGATION / INSUFFICIENT FACTS] ║
║ Role: [Controller / Processor / Hybrid] ║
║ Breach Type: [Confidentiality / Integrity / Availability] ║
║ (multiple types may apply) ║
║ T0 (Awareness): [Timestamp] ║
║ Clock Status: [X hours elapsed / Y hours remaining] ║
║ DPA Deadline: [If applicable: X hours / N/A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SEVERITY CALCULATION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DPC: [Score] - [Category + Adjustments] ║
║ EI: [Score] - [Level] ║
║ CB: [Score] - [Breakdown] ║
║ SE = (DPC × EI) + CB = [Final Score] ║
║ Severity Level: [LOW / MEDIUM / HIGH / VERY HIGH] ║
║ Borderline: [YES - near X threshold / NO] ║
║ EDPB Case Match: Case [XX] - [Supports/Reconsider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EVIDENCE POSTURE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Confidence: [HIGH/MED/LOW] | Material unknowns: [count/list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FLAGS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🚩 Scale: [YES/NO] | 🔒 Encrypted: [YES/NO] ║
║ 👶 Vulnerable: [YES/NO] | ⚠️ Cross-Border: [YES/NO] ║
║ 🤖 AI System: [YES/NO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LEGAL VERDICT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Legal Bridge: Art. 33(1) [notify / no risk] ║
║ Art. 34(1) [high risk / not high risk / ║
║ exception 34(3)(a)/(b)/(c)] ║
║ Notify SA: [YES/NO] - Deadline: [TIME] ║
║ Notify Subjects: [YES / NO / Exception 34(3)(a)/(b)/(c)] ║
║ Internal Log: [MANDATORY] ║
║ AI Act Art. 73: [Required/Not Required/Not Yet Applicable/ ║
║ N/A] ║
║ Parallel Regimes: [list or "none identified"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SA CONTACT DETAILS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Lead SA: [Name] ║
║ Portal: [URL] ║
║ Contact: [Email / Phone] ║
║ Additional SAs: [If cross-border without one-stop-shop]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REGULATORY INTELLIGENCE ║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║ [Summary of relevant enforcement precedents and guidance] ║
╚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╝
第 34 条决策模块
只要事实或评分显示可能存在高风险,就必须进行专门的第 34 条分析——绝不能将其简化为是/否判断:
- 触发条件:“很可能导致高风险”(第 34 条第 1 款);时限为“不得无故拖延”。
- 例外情形(第 34 条第 3 款):(a) 对受影响数据采取了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保护措施,尤其是使数据无法被理解的措施,例如采用安全密钥的先进加密技术;(b) 后续措施确保高风险不再可能发生;(c) 通知会造成不成比例的负担 → 必须改为发布公开通知或采取同等有效的措施。
- **内容(第 34 条第 2 款):**以通俗语言描述违规事件、数据保护官/联系点、可能造成的后果、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,以及具体的自我保护步骤。
- **策略:**直接通知还是公开通知、分阶段通知、优先通知易受影响的数据主体、按受影响成员国选择语言、支持渠道、防欺诈/网络钓鱼警告措辞。
- **兜底措施:**监管机构可以下令通知,或确认适用某项例外(第 34 条第 4 款)。
阅读 references/art34-communication.md 了解完整决策框架,并在第 34 条决策备忘录中记录结果(参见 references/templates.md)。
战略咨询建议
展示评估仪表板后,请以资深数据保护律师的身份,为客户的危机应对团队提供战略咨询建议。这超越了 ENISA 评分——也是合规表现合格与事件响应卓越之间的区别。
请阅读 references/strategic-advisory.md,了解完整的咨询框架、原则、章节结构和语气示例。内容涵盖:案件评估与风险态势、与 SA 的互动策略、通知起草指南、隐性风险与二阶影响、防御性文档记录,以及危机中的竞争优势。
文档生成
完成评估后,主动提出生成可供审计的 .docx 文档。
可生成的文档
- EDPB 违规事件证据文件 — 完整通知档案,结构参照 EDPB 模板 [2026](见下文)
- Art. 33 SA 通知 — 致监管机构的正式通知
- Art. 34 数据主体沟通函 — 面向数据主体的通俗易懂通知
- Art. 34 决策备忘录 — 高风险分析与例外理由的书面记录
- 处理者客户通知 + 交接材料包 — 致控制者客户的通知和支持材料包(Track B)
- 内部合规日志 — Art. 33(5) 强制要求的文档记录
- 不予通知理由说明 — 决定不予通知时使用
- 后续 / 撤回通知 — 补充、完成或撤回先前通知
- 缓解措施执行手册 — 按优先级排列的清单,列明负责人和截止时间
- 完整违规事件响应材料包 — 汇总所有适用文档
EDPB 违规事件证据文件
收到请求后——以及在需要向 SA 通知时主动提供——构建与 EDPB 模板对齐的违规事件证据文件:一份文档,结构参照 EDPB 个人数据违规事件通知模板 [2026] 的编号章节(§1 通知信息至 §7 附件)。根据评估结果填写所有字段;将缺失信息标记为 [UNKNOWN — investigate],将不适用字段标记为 [N/A]。务必注明该模板仍处于草案 / 公开征求意见状态,并说明在模板正式通过前,各国 SA 门户仍是权威渠道。请阅读 references/edpb-template-evidence-file.md,了解字段映射、填写规则和文档框架。
文档生成流程
请阅读 references/templates.md,了解文档模板和格式规范(A4、Arial 11pt、页眉/页脚、ISO 8601 日期)。检查是否有 docx 生成技能(Claude Code 中的 docx-processing-anthropic,或 Claude.ai Projects 中的 /mnt/skills/public/docx/SKILL.md)。若不可用,则改用 Markdown。根据评估结果预填字段;将缺失信息标记为 [TO BE COMPLETED]。
通知后跟踪
完成初步评估后,主动提出持续案件管理。请阅读 references/post-notification-tracking.md,了解跟踪仪表板模板,其中涵盖 SA 通知状态(包括后续通知和撤回)、数据主体沟通、缓解措施执行阶段,以及文档完成情况。
每次会话结束时,提醒用户:
- “您希望我生成任何 .docx 文档吗?包括 EDPB 证据文件。”
- “您需要我调研您所在 SA 的通知门户和要求吗?”
- “您希望更新通知后跟踪器吗?”
紧急模式
启动条件
- 剩余时间不足 12 小时
- 用户明确提出要求
- 数据主体安全面临紧迫风险
- T0 已过去超过 60 小时
紧急协议
显示:
⚡ 紧急模式已激活 正在生成最低限度可行的评估。
简化问询(8 个问题): 0. 事件是否涉及任何个人数据?(如果明确不涉及 → 仅作为安全事件处理——记录原因并停止 GDPR 工作流)
- 角色:控制者、处理者,还是两者兼有?
- 数据类型是什么?(普通/行为/财务/敏感)
- 有多少人受到影响?
- 数据是否经过加密,且密钥是否安全?
- 是恶意行为还是意外事件?
- 受影响个人位于哪些国家?
- 如果是处理者:你的 DPA 是否规定了通知期限?(例如 24h、48h)
快速计算:
- DPC:采用给定类别,不作调整
- EI:默认设为 0.75(重大)
- CB:根据恶意/意外评分,并假定存在机密性损失
紧急输出:
- 附带注意事项的初步结论——包含精简的法律判断桥接(Art. 33/34 的结论各用一行说明)
- 最低限度可行的 Art. 33 通知(如可能,生成 .docx)
- 关键的即时缓解措施(仅列前 5 项)
- 监管机构联系方式(通过网络搜索获取)
- 后续检查清单(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)
重要提醒
- 记录一切——包括不需要通知的泄露事件(Art. 33(5))
- 处理者应毫不迟延地通知控制者(Art. 33(2))——法定 72h 时限不适用于处理者;控制者的计时从你通知其时开始;DPA 规定的期限属于合同义务,需额外遵守
- 72 小时是最长期限,不是目标期限——应“毫不迟延”
- 可以分阶段通知——不要因等待完整信息而延迟
- ENISA 评分只是推定依据——Art. 33/34 的法律判断桥接才是决策依据;须以书面形式记录
- 并非每起事件都是泄露——在启动工作流前,先通过泄露资格判定关卡
- 监管机构可要求通知数据主体——即使控制者已决定不通知
- 未通知可单独受到处罚——最高 €10M 或营业额的 2%
- 非欧盟控制者:不适用一站式机制——应通知每个相关监管机构
- 加密不能消除泄露事件——仍须在内部记录
- 英国另行处理——脱欧后须通知 ICO;ICO 指引可能与 EDPB 不同;请使用 ICO 自有的自我评估工具和通知门户
- AI 系统另有并行义务——AI Act Art. 73 与 GDPR 同时适用(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)
- EDPB Template [2026] 是草案——公开咨询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;各国监管机构的门户仍具权威性
- 始终提供文档生成——生成可用于审计的 .docx 文件,而不只是聊天输出
- 研究具体监管机构的要求——门户 URL 和要求差异很大
版本与监管依据
| 文档 | 版本 | 最后核实 |
|---|---|---|
| EDPB Guidelines 9/2022 (Notification) | v2.0 | 通过网络搜索检查更新 |
| EDPB Guidelines 01/2021 (Examples) | v2.0 | 通过网络搜索检查更新 |
| ENISA Severity Methodology | v1.0 | 通过网络搜索检查更新 |
| EU AI Act (Regulation 2024/1689) | 已生效;Art. 73 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 | Art. 73 严重事件报告 |
| EDPB Template [2026] for personal data breach notification | v1.0 草案——公开咨询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 | 证据文件结构;通过网络搜索检查咨询结果 |
重要: 监管指引会不断变化。每次评估都应使用动态网络研究模块,检查这些基础文件是否有更新。
相关 GDPR 技能
此技能可独立使用,也可与我的其他欧盟数据保护技能搭配使用——可单独安装任意技能,也可组合使用:
- DPIA Sentinel — Art. 35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
- Privacy Notice Generator — Art. 13/14 隐私声明
- Transfer Impact Assessment (TIA) — 第 V 章传输评估
- DPA Art. 28 — 控制者与处理者协议(AVV)
- Legitimate Interest — Art. 6(1)(f) 合法利益评估 / 权衡测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