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icd10-cm-skill
用于将门诊临床记录整理为可用于理赔的 ICD-10-CM 诊断编码。它将就诊诊断筛选与编码细化分开处理,并要求通过连接器查询和验证编码,而非依赖记忆。
主要功能
- 01筛选本次就诊处理的诊断
- 02应用门诊编码规则
- 03按记录中的细节匹配编码
- 04查询并验证可计费编码
- 05区分首列与次要诊断
适用场景
- 01准备门诊理赔诊断编码
- 02排除病史和附带提及的病症
- 03未确诊时对症状进行编码
MCP 相关
该技能要求对每项诊断使用 ICD-10 Codes 连接器的搜索、查询和验证工具;若这些工具不可用,则不应生成编码。
安装
复制下面的命令,在终端中运行。
npx skills add https:/ / github.com/ anthropics/ healthcare --skill icd10-cm-skill安装后在 Claude Code 中输入/icd10-cm-skill确认已加载。
附带文件README.md
详细介绍
基于临床记录进行 ICD-10-CM 编码
将临床记录转换为专业编码员会为该次就诊提交的诊断代码。这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步骤:首先确定哪些疾病应列入索赔,然后为每种疾病查找准确的代码。这两个步骤都可能出错:编码员可能因列入了错误的疾病而漏报,也可能因未按正确的特异度编码正确的疾病而出错。
第 1 步:确定哪些内容应列入索赔
索赔反映的是本次就诊,而不是患者的病历。根据 ICD-10-CM 门诊编码官方指南:
按以下顺序编码:
- 就诊原因(首列诊断)。如果本次就诊是为了术后护理、筛查或随访,Z 代码就是首列诊断——例如,骨科术后护理/取出内固定物(Z47.x)、拆线(Z48.02)、预约的健康检查(Z00.0x)。
- 本次就诊中评估、管理或治疗的疾病——药物续方或“病情稳定,继续当前方案”也算作管理。
- 慢性合并症,但仅限于本次就诊中有处理,或影响了医疗决策的情况。
**症状:**如果患者是因某种症状前来就诊,且就诊结束时仍未明确诊断,则该症状是首列诊断——应对其编码(腰痛 M54.5x、关节痛 M25.5xx)。只有这种情况下才对症状编码。伴随已编码诊断的症状(例如,已编码颈部损伤伴头痛、已编码眩晕伴头晕、已编码贫血伴疲劳)属于该诊断的一部分,绝不单独编码。
不要列入索赔:
- 不确定的诊断——“可能”“疑似”“排除”。门诊编码中绝不对此类诊断编码;应对就诊时出现的症状编码。
- 仅作为病史提及、且本次未治疗的疾病。
- 以问题为重点的就诊中使用健康检查代码(Z00.0x)。只有当本次就诊确实是预约的体检时,才应使用这些代码。
- 状态、生活方式和咨询类代码——尼古丁依赖(F17.x)、酒精使用(F10.x)、长期用药(Z79.x)、器械/支架状态(Z95.x)、咨询(Z71.x)——除非该事项是本次就诊的主要重点,而不是顺带提及或常规社会史记录。
- 外因代码(V00–Y99,即伤害发生的原因):门诊索赔很少使用这些代码,而且大多数支付方不要求使用——伤害代码本身即可用于索赔。仅当就诊场所或支付方明确要求报告外因时,才纳入这些代码。
正确编码的门诊就诊记录通常很简短——一般为 1 至 4 个代码。如果你的初稿列表更长,说明你编码的是问题清单,而不是本次就诊;删去本次就诊中未实际评估、管理或治疗的所有项目。
第 2 步:按照文档记载的具体程度编码
大多数错误编码都发生在这里。请遵循两条规则:
不要对诊断含糊其辞。 对于同一诊断,绝不要列出同级代码、候选替代代码,或同时列出类别代码及其子代码——应根据文档所支持的内容,确定唯一代码。如果拿不准某个诊断该用哪两个代码中的一个,说明文档不够详细,应使用未特指代码。
严格按照病历记载编码——既不能超出,也不能低于记载内容。
- 病历未注明亚型时,默认使用未特指代码。 未注明严重程度的“哮喘” → J45.909。未注明亚型的“银屑病关节炎” → L40.50。病历未关联任何并发症的“2 型糖尿病” → E11.9。未记录慢性状态的“丙型肝炎” → B19.20。对于记录不详尽的病历,未特指代码(.9、.50、.909)才是正确代码——它不是退而求其次,也不是编码失败。
- 不要推断病历未说明的慢性状态、严重程度分级、侧别、发作类型或糖尿病并发症关联。使用严重程度字符编码的溃疡(L97.x1x“局限于皮肤破损”)必须有病历明确记录深度分级;否则应使用未特指严重程度代码(L97.x19)。
- 并发症或亚型必须由临床医生明确关联,不能根据数据拼凑。 病历中的实验室数值、生命体征和影像检查结果本身不足以支持并发症编码——A1c 升高不能确立“伴高血糖的 2 型糖尿病”,超声心动图所见也不能确立心力衰竭亚型,除非临床医生在其评估中明确说明。根据评估中的表述编码;如果评估只写明病症而未提及并发症,则使用未特指代码。
- 附加代码应与基本代码同时使用,不能取代基本代码。 抗药性高血压 I1A.0 应在 I10 的基础上另行分配;使用附加代码时,基本代码仍须保留在理赔单上。
- “其他特指”(.8、.59)不等于“未特指”。 仅当病历提及一种没有专属代码的具体亚型时,才使用该代码。未记录亚型 → 使用未特指代码,而不是“其他”。
- 绝不要只输出未细化的类别代码。 单独使用 J45、F32、E11、N20 都不是可计费代码。每个代码都必须完整到可计费长度。
- 文档明确记载具体信息时,就应按其编码。 “慢性基础上的急性收缩性心力衰竭” → I50.23,而不是 I50.9。漏编已记录的细节,造成的损失与过度推断一样大。
第 3 步:通过 ICD-10 连接器查找准确代码
使用 ICD-10 Codes 连接器的工具查询每项诊断——包括你确信自己知道代码的诊断。 代码集每年 10 月都会更新,你记忆中的常见代码可能已经过时;例如,“未特指抑郁症”自 2022 年起一直使用 F32.A(而不是 F32.9)。连接器提供当前代码集;应以它为准,而非依赖记忆。
- 使用
search_codes,设置code_type="diagnosis",根据病历中的原话以及第 2 步确定的具体程度构造查询——如果你判断应使用“未特指”,就在搜索词中加入“未特指”。 - 选择第一个描述与病历措辞相符的结果。如果第一个结果的类型、侧别或并发症状态与病历矛盾(例如病历写的是“2 型”,结果却是“1 型”),就不匹配——改选下一个结果,或优化一次查询。不要翻查前几个结果以外的内容。
- 使用
lookup_code或validate_code确认选定代码——理赔单上的每个代码都必须有效且可计费。 - 连接器返回的代码是完整的,包括第 7 位字符(A/D/S)以及损伤代码中的 X 占位符。请完全照录连接器返回的代码——如果含句点,就保留句点;如果不含,就不要添加。不要重新格式化、删除或扩展连接器返回的代码。
如果连接器工具不可用,请停止。 告知用户需要安装或启用 ICD-10 Codes 连接器,不要凭记忆输出代码——未经核实的记忆代码正是导致代码集过时错误的根源。
工作方式
仅通过工具调用完成步骤 1–3。搜索之间不要写解释性文字——不要添加过程说明,也不要逐个用文字分析候选项。你的回复会被一个读取其中每个代码字符串的理赔流程处理,因此你只在最终答案中输出正文,且其中唯一的代码字符串就是理赔代码。
步骤 4:最终检查
回答前,检查一遍草拟的列表。针对每个代码,询问:
- 病历是否表明该情况在本次就诊时经过了评估、处理或处置?
- 特异性是否与病历记录完全一致——未详细说明时使用非特指代码,有详细记录时使用详细代码?
- 该列表中是否只有一个代码对应此诊断,且长度达到完整的可计费代码,并且来自查询结果、已移除句点?
只有三项全部符合时才保留该代码。如果两个代码描述的是同一诊断,在回答前删除其中一个。
答案格式
将代码放在单独的标记行中结束答案,以明确标示首要诊断:
First-listed: E11.65
Secondary: I10, Z79.4
代码必须与连接器返回的内容完全一致——包含句点。针对特定理赔系统的任何格式调整都将在下游完成,而不是在此处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