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patent-application-creator
patent-application-creator 是一套评估发明材料并准备临时专利申请包的 Skill。它面向开发者和发明人,涵盖技术机制挖掘、现有技术审查、价值评估、撰写与验证;证据不足时也会生成不申请报告。
主要功能
- 01从代码和笔记中挖掘技术机制
- 02检查 Git 历史中的搁置方案
- 03检索专利及非专利现有技术
- 04评估新颖性与商业价值
- 05撰写并机器核验专利材料
适用场景
- 01评估代码库中的专利候选方案
- 02申请前检查现有技术
- 03根据发明笔记准备临时申请包
安装
复制下面的命令,在终端中运行。
npx skills add https:/ / github.com/ robthepcguy/ claude-patent-creator --skill patent-application-creator安装后在 Claude Code 中输入/patent-application-creator确认已加载。
详细介绍
专利申请创建技能
开展完整的专利申请活动:基于用户现有的任何材料——代码库、发明披露材料、零散笔记——要么产出可直接提交的临时申请文件包,要么给出有理有据、有证据支撑的解释,说明为何不能申请。
此工作流经过实际运行检验并加以强化(2026 年 7 月,在生产代码库上开展了一次完整的申请活动)。以下每个阶段的存在,都源于那次活动中跳过相关步骤所付出的代价。
约定
- 诚实的结果就是交付成果。“这里没有任何内容达到新颖性门槛,以下是足以否定每个候选方案的现有技术”是成功,不是失败。“这项发明可以申请专利,但不值得你花钱——不申请,或者采取防御性公开”也是如此。绝不夸大薄弱的候选方案。
- **申请活动保护的是用户的钱,而不只是用户的申请。**本工具服务的人群,负担不起为商业价值微不足道的专利准备技术上完美的申请文件包。在进入昂贵阶段之前就要判断是否值得申请,每当权利要求范围缩小时都要重新判断——如果到最后才发现只能构筑“小围栏”,那么这场申请活动早已花掉用户的预算,却回答了错误的问题。
- **机器检查把关,人类核验。**所有标记为低置信度的自动化发现都要人工核验;每份确认无异常的报告都要列出已运行的检查以及跳过的检查。
- **日期很重要。**现有技术持续不断地公开;在检索过程中发现的时效性风险要记录下来,并在申请文件包中说明。对于临时申请,尽早提交胜过花更长时间打磨。
- **AI 绝不是发明人。**用户才是。AI 负责挖掘、检索、起草和核验;受到保护的是用户的创作。
阶段 0 — 资料收集(任何原始材料)
接受用户提供的粗略需求,不要要求其先整理。如果材料是代码库,不要要求提供发明披露材料——挖掘是阶段 1 的任务。只询问无法从材料中推导的信息:发明人姓名,以及其中是否有任何内容已公开披露或出售(法定截止日期)。然后审查发明人自己的公开足迹——已发布的产品、演示、公开代码仓库、营销页面——并记录首次披露日期:发明人自己的披露会启动美国宽限期的计时,也可能立即导致外国权利丧失。要在起草之前完成此项工作,而不是之后。
阶段 1 — 发明挖掘
寻找具体的技术机制,而不是功能特性。对于代码库,安排多个阅读者并行检查(每个子系统一位),并采用以下标准:候选方案必须 (a) 具体且已实现,(b) 解决技术问题,(c) 可以合理认为非常规——绝不能是教科书式的身份验证、增删改查或缓存。对于每个候选方案,记录:机制(怎么实现,而非是什么)、证据位置、解决的问题、胜过的常规替代方案,以及差异为何不显而易见。
然后使用以下标准进行筛选(淘汰/继续):
- 第 101 条筛选:无论构思多巧妙,计费、商业活动和组织人类活动等主题都会招致 Alice 案相关驳回——降低优先级。
- 拥挤领域筛选:线程池、重试、分布式同步、测试方法——除非有不寻常的创新,否则淘汰。
- 统一性筛选:寻找一个由多个候选方案体现的原则;包含多个实施例的系统权利要求,优于零散的小型权利要求。
Phase 1-H — 历史挖掘(当材料是 git 仓库时)
当前代码展示了现存内容;历史则展示了它取代了什么、实现难度有多大,以及发生时间——其中还保存着 HEAD 的读者永远无法发现的机制,因为它们已在被放弃的分支中消亡。对于经常重建的发明者而言,被放弃的分支中藏着最纯净的素材:从未合并的机制从未部署,因此没有开始运行的披露期限,外国权利也完整无损。 只要原始材料有 git 历史,就应在 Phase 1 代码挖掘的同时执行此流程。
漏斗(已在一个拥有 808 次提交、9 个分支和 92 个 PR 引用的真实仓库中验证:约 250 万个 Agent token,耗时数分钟):
- 枚举所有内容。 镜像克隆;也要获取
+refs/pull/*/head。git rev-list --all列出全集。诚实说明限制:托管平台只提供仍可通过引用访问的提交——被强制推送抹去的历史已不复存在,因此标记应写“托管平台目前仍保留的内容”,绝不能写“曾经存在过的所有内容”。 - 按 patch-id 合并。
git rev-list --all | git diff-tree --stdin -p -r | git patch-id --stable—— 数百个分支中的 cherry-pick 和 rebase 会合并为各自的一条记录。成本随唯一补丁数量增长,而非随分支数量增长。(不要传入--no-commit-id;patch-id 需要提交行来归属补丁。) - 机械分流至具名类别。 排除噪声主题(依赖项/文档/合并)、仅涉及锁文件或二进制文件的补丁,以及微小差异——每项排除都必须归入一个类别,并记录其主题。覆盖率必须保持可核算:全集 = 已读 + 已排除,且两者可对账。
- 阅读每个幸存补丁。 分批处理补丁(每个 Agent 约 30 个,每个 diff 上限约 7 KB,并披露此上限),并要求每位读者为每个补丁给出一个判断,且报告阅读的补丁数量——逐批核对数量。区分 MECHANISM 与 ROUTINE,并记录“此 diff 取代了哪种常规做法”。明确要求读者:绝不要降低对已放弃或未完成工作的评价——被放弃的巧妙设计正是目标。
- 聚类并定位。 多次提交中出现的同一机制应归为一个集群。对每个候选机制:使用
git branch --contains检查分支,并确认其相对于默认分支的可达性;随后对照已发布代码,确认该机制是否已迁移(桥接分支可能会让“搁置”的提交内容在其他位置继续存在——应检查已部署的源码,而不是分支拓扑)。只有“在所有已发布内容中均不存在”的机制,才可标记为未开始披露期限。 - 持续进行第二轮对抗性审查,直至没有新发现。 单一视角会有疏漏;使用“第一轮误判了什么?”这一提示词重新审查 ROUTINE 集合,直到某轮没有新发现。
历史还能提供 HEAD 无法提供的信息:diff 会展示被取代的常规替代方案(这是 Phase 1 中最难填写的字段);突破前一连串失败尝试,是客观证明非显而易见性的证据;提交日期和作者信息则是构思记录。像对待其他候选项一样,将幸存的候选机制送入 Phase 1 的分流筛选(包括 worth-it)。
阶段 2 — 现有技术:逐一检索所有渠道,采取对抗式审查
仅检索专利对软件而言远远不够:真正能否定新颖性的现有技术通常存在于产品、开源项目、标准和论文中。检索以下所有渠道:
- 专利:
search_patents_google(全球全文检索,包括权利要求;必须匹配所有词,因此应优先使用有辨识度的术语;添加CPC=G06F16/00之类的术语,以限定在某个分类中),以及 Google Patents 页面(可免费深入阅读)。没有 SerpApi 密钥时的备用方案:search_patents_bigquery和search_patents_by_cpc_bigquery,但在那里进行关键词检索会扫描约 341 GiB(约 2 美元,相当于一个免费月份额度的三分之一)。 - 非专利文献:针对每组权利要求,分别派出对抗式网络研究 Agent,每个 Agent 都要设法否定权利要求:检索产品(现有写作/编码助手究竟能做什么?)、开源项目(阅读代码)、标准组织、arXiv 和工程博客。
- 要求每个 Agent 对每项资料给出结论:“我们的方案具备而该资料缺少的内容”,或“足以否定新颖性”。汇总为:干净的立足点(写入独立权利要求)、致命风险区(绝不可单独主张)、必须阅读的权利要求资料(提交实用专利申请前,律师必须阅读的参考资料)以及尚未解决的线索(被机器人拦截的页面等——上报给用户,绝不能悄悄略过)。
措辞规范(不可妥协)。 检索结果只支持这样的表述:“截至[日期],在[已检索渠道]中未发现足以否定新颖性的资料”,并须附有按日期记录、逐项对照的表格。绝不可将“没有人做过”“不存在现有技术”“已彻底检索干净”或“能够经受审查”写成事实——Agent 对代码库的审查只是对不断演进的代码库所做的一次快照,几周后再次审查,结论就可能相互矛盾。还有一条在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弄错的日期规则:已公开的第三方现有技术永远无法被抢先。 任何已经公开的内容都是之后任何申请的现有技术,无论是否有宽限期;关于紧急提交申请的理由,只适用于尚未发生的披露。
决策关口:如果没有任何候选方案拥有干净的立足点,就撰写不继续报告(列出候选方案、否定它们的参考资料及逐项理由),然后停止。该报告就是交付成果。随后,按照每个幸存方案检索完成后的实际范围,重新进行是否值得申请的评估:干净的立足点必然比阶段 1 的候选方案更窄,关键问题是:更小的保护范围是否仍会让竞争对手付出代价。若某个幸存方案现在可以通过明显的变体规避,也要将其写入不继续报告——指出具体的规避设计,并说明防御性公开这一替代方案(成本几乎为零、永久有效,并能阻止第三方日后就相同机制取得专利)。
阶段 3 — 以权利要求为先进行撰写
先撰写权利要求,再撰写说明书;干净的现有技术范围决定权利要求内容。
- 每项独立权利要求中承载关键作用的限定,都必须是检索未曾发现的要素。单独发现的要素放入从属权利要求。
- 正确格式:“The method of claim N, wherein ...”——绝不使用简写(分析器的从属关系跟踪和审查员都需要完整格式)。
- 术语保持一致:首次引入时使用 “a/an”,后续引用时使用 “the”,并使用完全相同的名词短语。
- 如果明确排除已知现有技术的成本不高,就明确排除(例如,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按时间到期来解除抑制,则写明“not by elapsed time”)。
- 跟踪不断缩小的保护范围。 每次明确排除现有技术,以及每次缩小权利要求的修正(此处以及阶段 5 的攻击审查之后),都会让竞争者更容易绕开。攻击审查确定最终权利要求形态后,再对实际保留下来的内容进行最后一次值不值得申请的筛选;在项目包 README 中记录结论(绕开成本、可检测性、建议申请临时专利还是进行防御性公开),以便用户针对实际能够获得的专利做决定,而不是针对自己设想的专利做决定。
然后撰写说明书:技术领域、背景技术(以技术角度表述问题)、发明内容(每项独立权利要求各用一段)、附图简要说明、包含所有实施例并带有附图标记的具体实施方式、实施过程,以及变形方案段落(扩大范围:任意模型、任意相似度度量,阈值仅为示例)。说明书必须逐字包含每个权利要求术语,支持性检查器会进行核验。
经源代码验证的权利要求(强制要求)。 每项权利要求的每个限定都必须根据实现本身进行验证——打开代码查看——不能依据挖掘 Agent 的摘要,也不能依据可能过时的头部注释(某次真实项目中,契约文档描述的是最近匹配项重定位,但其下方的可执行代码却包含歧义拒绝门;根据摘要撰写的权利要求因此有误,并且与说明书相矛盾)。实际实施过程是确定权利要求、说明书和附图必须如何表述的最终依据——三者必须描述相同的算法,或者明确将每种变体列为单独的实施例。绝不能声称实现中不存在的行为(例如,代码从未执行的“有效保存型计划结果”重新分类,是等待被驳回的新事项)。
终止状态完整性。 任何声称具有确定性终止、有限重试次数或保证结果的说明书,都必须列出每一种终止状态和每一次预算转换——包括那些不起眼的情况(机械耗尽、全局超限兜底机制);附图必须展示每个分支,并为分支边加上标签。
附图:使用 create_block_diagram 绘制系统图(编号组件须与说明书一致);针对每项独立权利要求,使用带有手写 DOT 的 render_diagram 绘制图示,以便决策分支的连线标注 Yes/No(create_flowchart 不会为连线标注);每个节点都要带有附图标记。
阶段 4 — 机器验证循环(迭代直至通过)
patent-creator config set PATENT_ENABLE_ANTECEDENT_CHECK 1— 先行基础检查默认关闭;每次专利申请工作都必须运行。- 对完整的权利要求集运行
review_patent_claims。修复确实存在的问题(形式、术语漂移);手动核验每一项剩余的低置信度标记,并记录判定结果——这项人工审查是工作流的一部分,不可省略。 - 运行
review_specification(权利要求 + 说明书)——持续迭代,直至关键问题为零:每个被标记的权利要求要素都必须逐字融入说明书。 - 运行
check_formalities(摘要 50-150 个单词、标题限制、章节)。
验证印记带有内容哈希,编辑会使其失效。 每条记录的检查结果都必须注明所检查的确切文档文本的 SHA-256(或等效哈希值)。之后的任何编辑——增加一项权利要求、修改一句话——都会使该文档上的所有印记失效;打包前必须重新运行检查。README 若声称某份文档“已验证”,但该文档在验证后又经过编辑,这是打包内容中危害最大的谎言,因为审查者一旦发现,就会不再信任其他所有内容。(这与该专利申请工作本身针对 AI 扫描所实施的输入指纹纪律相同;请将其应用于自身。)
阶段 5 — 两轮红队审查,而非一轮
5a. 敌意审查员攻击轮(权利要求)。 让对抗性 Agent 扮演 USPTO 审查员,对最终权利要求发起攻击,并提供检索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:最有力的新颖性(102)论据、最有力的显而易见性(103)组合论据(逐项权利要求要素映射到对比文件,并说明组合动机),以及 Alice(101)攻击及其技术解决方案反驳。如果攻击得逞,就缩小权利要求范围,或将被驳倒的要素移至从属权利要求——然后针对变更后的权利要求重新运行阶段 4。
5b. 打包红队审查(整个文档包)。 仅攻击权利要求还不够:文档包的权利要求可以无懈可击,却仍不适合提交。首先运行确定性关卡:对组装好的目录运行 check_package。它会重新计算每个内容哈希验证印记(记录检查后发生编辑属于关键失败),将权利要求数量与每处“N 项权利要求”的声明交叉核对,标记与草稿标记并列的就绪状态表述,查找提交文件中的评论,并进行日期合理性检查。先修复所有关键问题,再投入审查者精力。然后将组装好的文档包——每个文件,仅此而已——交给一名对抗性审查者。该审查者不得了解任何申请背景,其任务是找出:README、权利要求、说明书和附图之间的内部矛盾;文档本身与之相矛盾的验证声明;早于编辑时间的印记;日期错误;不得提交的策略评论;对现有技术的宽泛定性;以及缺乏依据的权利要求措辞。文档包通过红队审查之前,任何内容都不得描述为可直接提交。(某次真实申请工作中,权利要求经过攻击并加强后,正是这种全新的审查发现了问题:README 声称“已验证”,旁边却有一个过时的“尚未完成合规检查”标题;一项权利要求是在记录检查后新增的;还有三个文档描述了三种不同的协调算法。权利要求红队审查未发现这些问题,因为它们都与权利要求无关。)
阶段 6 — 打包
工作副本和提交副本是分开的文件,提交副本通过机械方式生成。 提交文件只包含权利要求和披露文本——不含任何方括号括起的策略备注,不含任何审查器评分,不含任何“与现有技术对比”的评论,不含任何后续步骤章节,也不含任何限制策略。背景部分不得对现有技术作出绝对承认(使用“发明人所知”的措辞,而不是“没有系统能做到 X”)。用脚本剥离工作副本,生成提交副本,然后进行差异检查,确认只剩权利要求/披露文本。
提交目录中应包含:说明书和权利要求(提交副本);附图(转换为符合 Patent Center 要求的 PDF——Letter/A4 纸张、嵌入字体,并在转换后进行目视检查;从浏览器打印 SVG 并非质量控制流程);SB/16 封面表数据(发明人居住地、通信地址);如主张微型实体资格,则提供相关认证(注意:以总收入为依据还要求符合小型实体资格、满足计入申请数量限制,并且所有权权益持有人具备相应资格);以及一份 README,说明 pro-se 临时申请路径和 12 个月实用专利期限,并列出最终律师审查所需的强制审查清单和未解决线索。明确说明该材料包的性质:它是一份旨在加快人工法律审查的临时申请——并非其替代品——并使用内容哈希戳说明其验证状态,绝不可只写“已验证”。
此工作流旨在防止的失败模式
- 发明明明写在代码里,却轻信披露访谈。
- 只检索专利现有技术(致命的对比文件通常是某个产品)。
- 把检索发现的元素写入权利要求(应放入从属权利要求,否则就舍弃)。
- 关键检查项被悄悄关闭,却报告“100% 合规”。
- 在说明书中转述权利要求术语(支持缺口会在审查过程中暴露)。
- 竞争对手即将发布时仍反复润色(日期压力是真实存在的)。
- 明知申请质量薄弱,仍提交,而不是坦诚地决定不推进。
- README 声称材料“已验证”,但材料在检查后又被编辑(没有内容哈希的戳记就是等待被揭穿的谎言)。
- 根据 Agent 的摘要而非源代码起草权利要求,或依据过时的头部注释而非可执行主体起草。
- 权利要求、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同一算法竟有三个不同版本。
- 权利要求用语描述了实现中并不存在的行为。
- 声称“确定性终止”,却没有列举所有终止状态。
- 对已经发布的现有技术紧急喊着“赶在 X 前提交”(无法抢在它前面;只有未来的现有技术才可以)。
- 面向专利局的文件中还留有策略评论、审查器评分和绝对化的新颖性断言。
- 只攻击权利要求,却从未检查整套材料。
- 花预算证明某项权利要求具备可专利性,却始终不问最终形成的保护范围是否值得拥有——在分流评估时要问,检索范围缩小时要再问,攻击审查缩小权利要求时还要再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