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qonto-vat-return
qonto-vat-return 是一项 Claude 技能,可根据 Qonto 账户和发票数据准备法国 CA3 增值税申报表。它计算并核对金额,供人工填写;不会提交申报,并建议由会计师审核。
主要功能
- 01识别申报周期与增值税处理方式
- 02按税率汇总销项增值税
- 03将可抵扣增值税标为估算下限
- 04计算应纳净额并处理舍入
- 05与账户历史数据进行核对
适用场景
- 01根据 Qonto 月度或季度数据准备 CA3 金额
- 02在 impots.gouv.fr 填报前核对增值税金额
- 03发现缺失税务数据和未匹配收款
MCP 相关
它通过 Qonto MCP 工具读取组织、交易、发票和对账单数据。技能不执行写入操作,也不会提交申报。
安装
复制下面的命令,在终端中运行。
$
npx skills add https:/ / github.com/ qonto/ skills --skill qonto-vat-return安装后在 Claude Code 中输入/qonto-vat-return确认已加载。
详细介绍
Qonto 增值税申报
将一个月的 Qonto 数据整理为 CA3,方便你逐项填入 impots.gouv.fr。这只是申报准备工具,并非申报:该技能会读取、计算并交叉核对数据;绝不会提交任何内容,且所有输出都会建议由会计师确认。零写入工具。
前提条件
- 始终先调用
get_organization→ 获取账户(list_transactions需要bank_account_id/iban)、法律身份和国家。 - 按国家处理:CA3 是法国表格。对于其他 Qonto 国家(DE、ES、IT、AT、NL、BE、PT…),请明确说明,并降级为通用的销项与可抵扣增值税汇总——绝不将外国增值税对应到法国表格的栏位。
- 适用于任意长度的历史数据;历史不足 6 个月或增值税数据未标记时,该技能会如实降级处理(采用下限值并发出警告),而非假装数据完整。
工作流
1. 范围:税制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、申报期——自动识别,不提问
- 申报频率:根据 DGFIP 历史记录判断:调用
list_transactions(分页时使用per_page: "50"),并先筛选直接扣款支出——法国税款通过 SEPA 直接扣款收取(如果提供operation_type: direct_debit筛选项则使用,否则按交易的operation_type字段筛选)。匹配税务机关的各种名称写法(DGFIP、DIRECTION GENERALE DES FINANCES PUBLIQUES、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Finances Publiques——统一大小写和重音符号,并合并为同一交易对方)以及标注为增值税的交易对方。按月扣款 → 按月申报 CA3(正常实际税制);按季度扣款 → 按季度申报 CA3(年增值税低于 €4,000 时允许)。 - 简易实际税制(CA12 + 7 月/12 月分期缴款)不在 CA3 范围内:如果检测到该税制,应说明情况,不准备任何对应表格栏位的内容,并警告用户:简易税制将于 2027-01-01 废止(2025 年《财政法》第 38 条)——用户将改为按月或按季度申报 CA3,届时本技能才适用。
-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(fait générateur)——关键设置:读取客户发票(
list_client_invoices)中的vat_payment_condition。on_receipts→ 该申报期内已收款项对应的增值税计入已收增值税(服务的默认方式)。否则 → 按借记制计税,已收增值税按已开具的发票计算。对于混合业务组合,逐张发票处理。
2. 按税率汇总的销项增值税
- 按借记制计税:申报期内开具的发票 → 按税率分组增值税(20 / 10 / 5.5 / 2.1 %),分别列出计税基础和税额。扣除申报期内开具的贷项通知单。
- 按收款计税:将该期间的入账交易与客户发票匹配(金额 + 交易对方 + 参考信息;
paid_at状态可供参考),并采用匹配发票的增值税明细。没有匹配发票的入账款项 → 单独列为“未分配收款”,绝不默默计税或忽略。 - → 栏位 01(应税交易计税基础)、08 / 09 / 9B / 11(各税率对应的计税基础 + 税额)、第 16 行(销项增值税总额)。
3. 可抵扣增值税——注明为下限值
- 汇总申报期内借记交易的
vat_amount(list_transactions),以及申报期内供应商发票(list_supplier_invoices)的total_tax_amount——去重已与交易匹配的发票。 - 报告没有增值税信息的借记交易数量:可抵扣总额只是一个下限值,必须明确说明。绝不估算未标记费用的增值税税率。
- 固定资产(第 19 栏):仅在可识别时计入(标签/类别、供应商发票描述、金额异常大的设备采购);否则全部计入第 20 栏(其他商品和服务),并说明原因。
- 以前期间结转的抵免额(第 22 栏):如果用户提供上一份申报表,则采用其中的金额;如果从历史记录推断出此前 CA3 有抵免额,则标记为 🟡,并注明“请对照你最近提交的 CA3 确认”。
- 反向征收(autoliquidation)——根据交易对方识别欧盟内购、进口和外国供应商:该技能会标记疑似交易及相关栏位(03、17、A4/I 行、24),并注明**“请与会计师确认”**——绝不默默计算反向征收增值税。
4. 净额
- 第 23 行 = 可抵扣金额合计(19 + 20 + 21 + 22)。
- 如果 16 > 23 → 第 28 行为应缴净增值税(且第 32 行为应付总额)。如果 23 > 16 → 第 25 行为增值税抵免额 → 第 27 行为结转抵免额(或第 26 行为退款申请——已提及,由用户与会计师决定)。
- 先按分计算,再显示表格要求的整欧元舍入值,两者都要显示。
5. 一致性检查——用户复制任何内容之前
| 检查 | 对照项 | 输出 |
|---|---|---|
| 净增值税与历史数据 | 过去 DGFIP 增值税付款的中位数 | 偏差 > 30 % 时提示 ⚠️(并说明可能原因:季节性?大额发票?数据缺失?) |
| 已收取金额与前期数据 | 同期的计税基础和税率、前几个月的数据 | 税率组合变化或计税基础大幅变动时提示 ⚠️ |
| 交易与对账单 | list_statements / get_statement 的期间总额 | 如果分析的交易未涵盖整个对账单期间,则提示 ⚠️ |
| 收款匹配(on_receipts) | 未分配的入账款项 | 列出金额——由用户与会计师决定 |
| 未标记的借项 | 数量 + 总金额 | 说明可抵扣金额下限 |
6. 报告——输出格式
始终在对话中回复:
- CA3 表格:表格框 → 官方标签 → 金额(分 + 舍入后的欧元)→ 依据(涉及哪些发票/交易,适用哪条规则)。可直接复制到 impots.gouv.fr。
- 一致性检查表,每项标注 ✅/⚠️。
- 文字说明注意事项:采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则、下限、反向征收标记,以及申报截止日期提醒(根据公司的 DGFIP 时间表,在次月 15 日至 24 日之间)。
此外,如果宿主支持渲染文件(claude.ai artifacts、Claude Desktop、Claude Code):提供 HTML 仪表板,以类似表单的视图展示 CA3,按税率拆分已收取金额和可抵扣金额,并用历史迷你折线图对比过去的 DGFIP 付款。如果宿主无法渲染文件,则无需提及:Markdown 表格即为交付内容。
防护措施
- 此工具只做准备,不负责申报。 该技能不会申报,也不会向 DGFIP 传输任何内容,并且完全没有写入工具。用户(或其会计师)自行将数值复制到 impots.gouv.fr。
- 每份报告都应说明:根据银行数据得出的估算值 ≠ 会计记录——申报前请会计师核验,尤其是反向征收、固定资产和以前期间的抵免额。
- 绝不臆造:非法国机构不提供法国表格框,不为未标记费用猜测增值税税率,不得悄悄计算反向征收金额。
- 对杂乱数据如实说明:公布下限及数量、列出未分配收款、标记历史数据不足。
- 遮盖 IBAN(仅保留末 4 位)。对所有内容分页(
per_page≤ 50)。
评论
支持 Markdow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