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cpField
R
right-to-rectification

right-to-rectification

github.com/mukul975安全32336 次安装32 周前更新
代码仓库

关于 right-to-rectification

这项安全技能提供 GDPR 第 16 条更正权请求的处理流程,从接收、身份核验和数据核查,到实施更正、通知接收方及回复数据主体。适用于负责隐私请求和个人数据维护的团队。

主要功能

  1. 01记录并确认更正请求
  2. 02跨系统查找受影响数据
  3. 03按数据类型核验更正
  4. 04处理更正及补充请求
  5. 05通知已接收数据的第三方
  6. 06向数据主体确认处理结果

适用场景

  1. 01处理姓名或地址错误请求
  2. 02核查个人数据补全请求
  3. 03同步更正多个业务系统的数据
  4. 04通知曾收到错误数据的接收方

安装

复制下面的命令,在终端中运行。

$npx skills add https://github.com/mukul975/privacy-data-protection-skills --skill right-to-rectification

安装后在 Claude Code 中输入/right-to-rectification确认已加载。

包含的文件

除 SKILL.md 外,安装时一起下载的参考资料和脚本。

assets/
template.md
references/
standards.md
workflows.md
scripts/
process.py

详细介绍

处理更正权请求

概述

根据 GDPR 第 16 条,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更正不准确的个人数据,不得无故拖延;也有权要求补全不完整的个人数据。本技能提供了接收、核实、执行和确认更正请求的完整工作流。

法律依据

GDPR 第 16 条——更正权

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控制者更正与其有关的不准确个人数据,且不得无故拖延。考虑到处理目的,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补全不完整的个人数据,包括通过提供补充声明的方式进行补全。

GDPR 第 19 条——通知义务

控制者应将任何更正通知给已披露个人数据的每一位接收方,除非这被证明不可能或需要付出不成比例的努力。如果数据主体提出请求,控制者应告知其这些接收方。

GDPR 第 5(1)(d) 条——准确性原则

个人数据应当准确,并在必要时保持最新。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,确保根据处理目的而言不准确的个人数据得到及时删除或更正。

更正处理工作流

步骤 1:接收并记录请求
  1. 使用参考编号 REC-YYYY-NNNN 记录请求。
  2. 记录数据主体声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具体数据。
  3. 记录数据主体所述的正确或完整数据内容。
  4. 记录提供的任何佐证材料。
  5. 在 3 个工作日内发送确认函。
  6. 使用分级验证方式核实身份。
步骤 2:识别受影响的数据
  1. 在所有系统中查找被指出不准确的具体数据项:
    • CRM 和客户数据库
    • 营销平台
    • 分析系统
    • 第三方处理者
    • 备份系统
  2. 记录每个数据项的当前值。
  3. 记录每个数据项所请求的更正内容。
步骤 3:核实更正内容

两种更正类型需要采用不同的核实方式:

类型 A:更正不准确的数据
数据类别核实方式示例
姓名/拼写除非有理由怀疑,否则接受数据主体的陈述数据主体称姓名应为“MacLeod”,而非“McLeod”——接受
出生日期要求提供证明文件(护照、出生证明)数据主体提供护照扫描件以证明正确的出生日期
地址对于当前地址,接受数据主体的陈述;如有相关性,则根据邮政记录核实历史地址数据主体提供水电费账单作为确认
就业信息接受数据主体的陈述,或在征得其同意后向雇主核实数据主体说明正确的职位名称
财务数据根据来源记录核实(银行对账单、发票)与支付处理方的记录交叉核对
技术数据(IP、设备)评估能否在事实层面进行更正——这些是系统生成的观察结果如果系统日志显示 IP 为 X,除非发生日志记录错误,否则可能不适合更正
类型 B:补全不完整的数据
  1. 评估补充数据是否与处理目的相关。
  2. 如果相关,则添加补充数据。
  3. 如果不相关(即,补充数据对任何处理目的都非必要),控制者可以拒绝添加,但应告知数据主体拒绝的原因。
步骤 4:决策
情形操作
核实确认数据不准确在所有系统中更正数据
核实结果不明确在调查继续期间,根据第 18(1)(a) 条实施限制
核实确认数据准确告知数据主体数据已核实为准确;记录数据主体的异议;提供添加补充声明的权利
补充请求相关添加补充数据
补充请求与处理目的无关说明理由后拒绝
步骤 5:实施更正
  1. 同时(或在技术可行范围内尽可能同时)更新所有主要系统中的数据。
  2. 更新包含不准确信息的任何派生数据或报告。
  3. 标记备份系统中的数据,以便在下次轮换时更正。
  4. 记录:
    • 原始值
    • 更正后的值
    • 更正日期
    • 已更新的系统
    • 实施更改的人员
步骤 6:根据第 19 条通知接收方
  1. 确定所有收到不准确数据的接收方(参见第 30 条记录)。
  2. 向每位接收方发送更正通知:
    • 已更正的具体数据(如有可能,不披露数据主体的身份)
    • 更正后的值
    • 要求相应更新其记录的指示
    • 14 天确认期限
  3. 记录所有通知和确认。
步骤 7:向数据主体确认

在 30 天答复期限内,发送确认,内容包括:

  • 已更正的具体数据项
  • 当前持有的更正后值
  • 确认所有系统均已更新
  • 预计完成备份系统更正的日期(如适用)
  • 已通知的第三方接收方名单(如数据主体提出要求)
  • 如拒绝更正的任何部分,说明理由以及数据主体提出投诉的权利

答复时限

  • 标准期限: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。
  • 延期:复杂情况下可额外延长最多 60 天(第 12(3) 条)。
  • 实施目标:在核实决定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,应在主要系统中实施更正,即使正式答复仍在准备中。

评论

支持 Markdown